根據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生產企業上報銷售流向信息的通知》山東省煙臺市、浙江省杭州市、北京市豐臺區作為全國的試點,也就是這三個地區訂購防火門刷S標時需要企業先到消防部門提出申請,把信息上報到當地的消防部門,生產防火門企業要到消防身份信息管理系統中選擇已經上報的企業信息進行刷S標。
《關于進一步規范生產企業上報銷售流向信息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消防產品生產企業、消防產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統使用用戶:
為落實《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生產企業上報銷售流向信息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根據統一安排,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為符合“標準工程單位”信息庫要求。自即日起,對于產品最終用戶所處地區為山東省煙臺市、浙江省杭州市、北京市豐臺區的信息上報,生產企業須在消防身份信息管理系統中選擇已有的“標準工程單位”名稱,不得使用企業自行建立的工程單位名稱。除上述三個地區外的,仍按照原要求申報;
二、涉及產品最終用戶為上述三個地區的獲證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本通知一的要求嚴格執行。上報方法為:選擇系統中的“產品信息管理”-“最終用戶信息上報”-在“工程單位名稱”處選擇工程類型為“標準”;
三、有關消防產品身份信息上傳工作的疑難問題,請聯系我中心公共信息服務部。聯系電話:13121501907。
北京長城防火門廠刷標部提供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