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防火門中有一種“
常開式防火門”,這種防火門是根據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設計的當火災發生時能夠自行迅速關閉,起到防止火災蔓延和煙氣擴散的作用。但是在實際安裝和實施過程中存在著很大的問題就是這種防火門不能自行關閉,致使常開式防火門成了“無用”的防火門。
一、是對防火門的作用認識不清。防火門主要是指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的門。它是設置在防火分區間、疏散樓梯間、垂直管道井檢查口處等具有一定耐火性的防火分隔物,對在一定時間內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的擴散,保障人員安全疏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實際設計和使用工作中,不論是設計人員,還是使用單位,對這些重要的作用,有些人員觀念模糊,認識不清,重視程度不夠,甚至不知設置的意義。
二、是對常開式防火門的知識掌握不夠。常開式防火門與其它防火門相比較,在生產制造時,增多了一項自行迅速關閉功能。其功能主要靠電磁釋放閥或磁力門吸、閉門器及自動控制系統來實現。在日常建筑常開式防火門設計中,由于自動控制系統設備的廠家與防火門生產廠家脫節,自動控制系統設備的廠家又不生產常開式防火門自行關閉產品,在其產品樣本里沒有防火門自控作法,致使設計人員難以掌握和了解這些專門知識,再就是對常開式防火門設計認識上的誤區,認為常開式就是將普通防火門在使用過程中經常開啟。所以,在設計時只作為普通防火門進行了設計。
三、是專業設計之間的配合協調不夠。在進行建筑常開式防火門設計中,一般需要涉及到兩個專業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一個是建筑專業,另一個是電氣專業。首先由建筑專業按照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常開式防火門進行平面布置和安裝設計,然后由電氣專業對實現自行關閉功能進行設計。然而,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在此項的設計時,這兩個專業經常脫節,配合協調不夠。在建筑常開式防火門平面布置設計圖中,只注明常開式防火門的位置和一些基本說明,對實現自行關閉功能沒有做詳細的交代,又不及時與電氣專業通氣,而電氣設計人員對建筑功能也沒有進行認真仔細分析,導致常開式防火門設計這一關鍵問題被忽視。這是主要的原因。
四、是防火門自行關閉產品生產關廠家宣傳力度不夠。唐代韓愈有句名言: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領先的知識,先進的技術,要想讓世人了解和掌握,應該有一個宣傳過程。在消防產品宣傳工作中,防火門生產廠家往往宣傳的重點是市場需求量大的產品,如普通常用的鋼質、木質防火門、閉門器等,沒有突出宣傳用量不大的防火門自行關閉產品的力度,使社會上廣大建筑工程設計人員、使用單位對此沒有比較全面的認識和了解,致使在設計實踐中得不到很好的廣泛應用。
北京長城防火門廠提示各個建筑商及開發商,在選購這種常開式防火門時一定要注意,防火門一種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門,千萬不能大意也不能在這上面動什么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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